標準字體與國內中文電腦的發展關係
教育部所研訂的標準字體與中文電腦發展的關係可由
下列歷程看出:
(一)民國七十年九月行政院訓令由教育部、國科會、主計
處電子中心、中標局聯合制訂中文標準碼。
(二)民國七十一年國科會、教育部、中標局、主計處電子
中心聯合訂成「中文資訊交換碼」常用字部分,並附
40×40宋體標準字體點陣字四八○八字。
(三)民國七十五年中標局《通用漢字標準交換碼》(CNS
11643)納編常用及次常用字,共計一三○五一字,
成為各中文系統內碼納編字數標準。
(四)民國八十一年五月中標局《通用漢字標準交換碼》
(CNS 11643)修訂續納編罕用及異體字,共計四八
○二七字。
(五)民國八十二年教育部公布利用電腦製作的《國字標準
字體楷書母稿》一一一五一字(含常用字四八○
八字,次常用字六三四三字)及《國字標準字體宋
體母稿》一七二六六字(含常用字四八○八字,
次常用字六三四三字,罕用字三四○五字,異體
字二四五五字,附錄二五五字)。
(六)教育部重新公布新字表楷體一三○五一字,宋體
一七二六六字,並公開點陣字型及曲線描邊字型
檔(不含驅動程式)。
由以上過程可知,教育部此套標準字體已成為國內中
文電腦編碼所依據的字數及字型的客觀標準。當然,目前
各家中文系統用字仍見參差,但如一切順利,將來透過此
套標準字體的「電腦版藍本」的利用,相信國內電腦系統
用字字型自將統一。如此,既便於使用者,亦利於業者各
種系統的開發。而且勢將使「教育課本」、「新聞媒體」
、「一般書籍」及「電子媒體」等,所用的字型齊一,古
人所謂的「書同文」時代即將來臨,若加上此套承傳統而
來的字型,因與「傳統文獻」用字差異不大,於是浩瀚古
籍可借此存錄,看來此套標準字體所能顯現的資訊功能實
無可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