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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語言的記錄工具,前人智慧之所以傳承,後人成就之
所以流通,皆為文字之功。漢代許慎說文解字敘說:「蓋文字者
,經藝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是有
道理的。但文字流衍,形體隨時孳乳,民間書寫,或見歧異;有
些變亂常體,有些自造新字,頗增無謂的困擾。因此,歷代文字
整理工作,時有所見,唐代「字樣學」大興,最是具體的說明。
「字樣」就是文字書寫的準繩,也就是今天所說的「標準字體」
。因此,教育部所研訂的標準字體,實際就是今日之「字樣」。
教育部標準字體研訂成果公布多年,廣受教育界及資訊界的
重視,然前此公告之版本,皆委由專人硬筆手寫,或因印刷勾點
不清,或涉個人習慣,難免偶見參差,各界迭有反應。為此,本
部國語會成立專案小組,聘請文字、美術、書法、印刷等學者專
家,逐字檢覈,並委託華康科技公司以電腦技術製作標準字體母
稿,所有筆畫、筆型等問題皆予澈底規範。此字體母稿已於民國
八十三年七月公告,內容計有:
⑴教育部字序與大五碼(BIG-5) 字序對照表楷、宋體字稿
⑵600×600格式陽片副本楷、宋體字稿
⑶64×64點陣格式電腦檔
⑷字形檔磁片。
以上各計楷書一三、○六七字,宋體一八、三六九字。
標準字體字民國七十二年開始,已用於國立編譯館所編國小
國語教科書,在教學上亟須此套字體研訂的原則,因此本部特委
請長期參與標準字體研訂的曾榮汾教授,依據本次公告的版本,
將有關原則加以整理,並簡述研訂的歷史背景,供各級學校教師
參考使用。全書分標準字體「研訂簡史」、「研訂宗旨」、「研
訂原則與實例」、「與中文電腦關係」、「檢討與改進」及「寫
法要點參考資料」等六部分,有關原則部分並分「通則」與「分
則」兩部分說明,各以例舉方式呈列說明。若須較詳細之原則及
例子,則可參考本部國語會另編常用國字教學指引一書。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 李 鍌 敬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