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 訂 通 則
通則 01.
一字不二捺
通則 02.
左旁末筆斜挑
通則 03.
改捺為長頓點
通則 04.
內偏旁捺筆改頓筆
通則 05.
左旁中豎改豎撇
通則 06.
左旁捺筆改頓點
通則 07.
上偏旁中豎下不出頭
通則 08.
上偏旁鉤筆寫法
通則 09.
「幵」旁寫法
通則 10.
「甜」、「活」之偏旁寫法
通則 11.
「兔」、「免」、「色」等字起筆部分寫法
通則 12.
「
」形寫法
通則 13.
「任」、「廷」等字偏旁寫法
通則 14.
「谷」形寫法
通則 15.
末二筆為撇、捺寫法
通則 16.
「土」頭與「士」頭的寫法
通則 17.
「合」、「今」、「會」等起筆部分寫法
通則 18.
「囪」旁寫法
通則 19.
「尹」、「帚」、「彗」等「又」字變形寫法
通則 20.
「即」、「既」等左偏旁寫法
通則 21.
「冒」字上偏旁寫法
通則 22.
「匕」形寫法
通則 23.
「匝」、「匹」等字部首的寫法
通則 24.
「大」、「矢」寫法
通則 25.
「示」、「衣」當偏旁寫法
通則 26.
「木」、「示」結構的寫法
通則 27.
「艸」頭寫法
通則 28.
「
」頭寫法
通則 29.
「月」旁寫法
通則 30.
「父」、「交」等形寫法
通則 31.
「用」、「甫」二形寫法
通則 32.
「半」、「羊」、「弟」等字起筆寫法
通則 33.
「送」、「這」等字部首的寫法
通則 34.
「骨」、「咼」上半寫法
通則 35.
「辛」、「幸」二形寫法
通則 36.
框中橫筆寫法
通則 37.
「派」之右旁與「瓜」之寫法
通則 38.
「瓜」、「爪」的中豎筆寫法
通則 39.
「峰」的右上部與「致」的右偏旁寫法
通則 40.
「共」、「具」、「貝」等末二筆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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