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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台(75)社字第○三八四八號

主旨:公告「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自公告之日起正式使用。
說明:一、本「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係修訂民國二十九年所公布之
     「譯音符號」。
   二、「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自民國七十三年五月十日台(73)
     社字第一七六九八號公告試用一年,已試用期滿,經檢討
     修正,茲公告正式使用。
   三、附「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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