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符號第二式標注原則
注音符號第二式標注原則

   *本辭典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的標法,為配合第一式,不採用詞類連書。專有名詞(如
    人名、地名)的注音符號第二式,第一個字母亦不採用大寫。
   例如: 
      f�hn-�kn(翻案),本辭典則標注f�hn �kn
      Sh�p-�hn(西安),則標注sh�p �hn
      Y�} Y�wu-r�on(于右任),則標注y�} y�wu r�on

   若須單獨使用第二式時,仍請參照單獨使用�@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A使用手冊的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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