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

說明: 為推廣本部閩南語及客家語相關成果,本部已取得作者授權同意不破壞著作原意之範圍內修改著作(惟如作者仍堅持其習慣用字者,本部予以尊重),依本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及相關辭典成果,修改作品之拼音或用字,期盼藉由作品集發行,以達復振臺灣閩南語及客家語與文化傳承之目的。惟本次作品之調整仍有增修空間,如有未盡周延,仍請各界依本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國語會/成果展示;http://ws.moe.edu.tw/mandr/index.aspx)公布之「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成果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