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坊間臺灣台語教材用字混亂之情形,教育部於民國95年成立「臺灣閩南語基本字詞審定小組」,邀集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依據「臺灣閩南語漢字選用原則」,針對常用又分歧之字詞共同研議,於96年至98年陸續公布「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共3批,計700字詞,本檔案為合併列表,將700字詞依音序排列呈現。
本用字表於113年8月依據文化部113年6月20日函及行政院111年8月22日「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核定函示,配合修正國家語言名稱更名為「臺灣台語推薦用字700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