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語姓名查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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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為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及外交部《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外文別名應有姓氏,並應與外文姓名之姓氏一致,或依申請人對其中文姓氏之母語讀音音譯為英文字母。」考量護照姓名可改以「國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教育部於108年起規劃「姓名查詢功能工作計畫」,供各界參考使用。
閩南語姓名的傳統音讀,「姓」多從「白讀音」、「名」多從「文讀音」,僅為多數情況,並非為絕對原則,傳統上的通則為「名從主人」。因姓名發音受各地腔調、家族、個人影響,若與本網站有所出入,以姓名原主的發音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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